繁體中文
当前位置:首页 > 治理地球 > 详细内容
上善若水
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上善若水:帝师费孝通先生带领的精英

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国王大学

1978年由费孝通先生(宗人府费氏宗亲宗谱谱名费彝江)、费彝民安排费斐(费彝民女儿)开道,陪同邓小平访美,中国开始走向世界。1979年春,中国社会科学院组成了代表团,在副院长宦乡的率领下,到美国考察访问,推开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学术界走向世界的第一扇大门。照片是1979422曰,代表团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国王大学访问时,与哥大校长William McGill等人在劳氏纪念图书馆 (Low Library)前的合影,其中左五为费孝通,左六为芮沐,右三为钱钟书,右五为宦乡。一切皆由费孝通先生积极推荐的结果。

  费孝通先生与芮沐的友谊,早在西南联大就开始了,后来的几十年中,两人只要在同一个城市.几乎每周都要走动。芮沐佩服费孝通的博学广闻,学术目光深邃,而费孝通则对芮沐的外语天赋惊叹不已。芮沐精通英、法、德、俄、日这几门外语,也会东欧的一些小语种,尤其是精通(芮先生在此批注为通晓)拉丁文,是北大拉丁文的number one(第一)(芮先生在此批注为不能这么说)。拉丁文的基础是中学时在教会学校打下的,后来他一直勤学不辍,功底非凡。在北大的,外语系的教授来找芮沐请教辞典上没有的单词,一度也很盛行。

19869月在伦敦大学讲学的这次访问,在美国引起轰动,费孝通先生和钱钟书经常被单独请去作各种演讲,更加蜚声中外。特别是钱钟书,在国内沉寂了几十年之后,因这次访问而再度引起世界关注。芮沐,因他严谨的法律性格,一贯谨慎低调的做人原则,没那么吃香。回国后,芮沐发现他的学术研究环境开始有了很大改变。这次访问回国后,一致由他提议建立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,为中国起了巨大作用。

  芮沐一直在民法领域下功夫。总结几十年中废除了中国民法全书后引进的苏联法律系统,使得民法的起草没有基础,非常艰难。可国家的经济建设不等人,邓小平同志当时带头极力号召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情况下,先搞经济法是一条可行之路。后来制定出企业法合同法,还有民法通则,但与当时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远远不适应的,应该搞出一部经济法。他的这一提议,得到了全国人大的重视,也赢得了许多法律专家学者的响应。在北大,先后成立起了经济法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,芮沐都担任第一任所长。没有教材,他们就自己编,已经70高龄的他,亲自给本科生甚至前来学习的临时学员们上课,其草创之艰难,今天的学人们实在难以想象。

19835月为参加国际民众法庭陪审员时摄于日本广岛)当时的芮沐老教授,骑一辆嘎嘎作响的破自行车,在校园中奔波。学生的宿舍,他一趟一趟地跑,完全没有70高龄的老专家的架子。甚至到90高龄,也能经常见到他在人行横道上顶着烈日避让着车辆前行,目的地还是学生宿舍。作为老师,他对待学生的一片赤诚,不知道令多少学人感动不已。

  1983年在美国,芮沐与当时的美国副总统老布什在交谈的场面。有些话牵涉机密不足为外人道也

  老布什是个中国通,1972年宣读了《世界新秩序》。1974年曾以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的身份偕夫人芭芭拉到中国,陪同基辛格国务卿在中国长驻多年。1975年陪同前来访华的美国总统福特。老布什与他的儿子小布什,后来的美国总统,1975年的夏天也在北京度过,他像父亲一样,骑自行车逛遍了整个北京城。老布什说,他一生最喜欢吃的食品,就是北京烤鸭,一提起来就要流口水呢。

( 芮沐教授随团出访美国) 自创立国际经济法后,芮沐先生出国访问和教学的机会很多。创立国际经济法这门学科,也是为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,因为随着开放的深入,中国的国际贸易曰益增多,贸易争端也曰趋激烈,极需这方面的法律人才。后来进行WTO谈判和现在在WTO工作的中国专家学者,许多都是芮沐当年的弟子。芮沐先生当年的远见卓识,对我们今天的国际经济贸易作出了巨大贡献。

中国民法学界的老前辈:一位是已故的梅仲协先生,一位是现已99岁高龄的芮沐先生。两位先生年纪相差八岁,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。早年都曾留学欧洲,先后获得了法国巴黎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。留学期间,他们不仅对法国民法有着深厚的研究功底,也非常注重对当时世界领先的德国民法和瑞士民法的学习。另外,他们在学习西方法律思想的同时,也都掌握了英、法、德三国语言。归国之后,两人又先后在中央大学任教。只是1949年以后,梅先生东去台湾,任台湾大学法律系主任;而芮先生则留在大陆,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。梅仲协先生的《民法要义》和芮沐先生《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》。这两本经典教材虽然都于抗战以前写成。

《民法要义》《民法总则》和《民法物权编》、《民法债编》,虽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作品了,但其中所论及的民法问题在如今仍有着深远的意义,有些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!基于梅先生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学术功底;另一方面也和大陆法学界长期的处于停滞状态有关。这使得半个世纪乃至一个世纪以前先生们所研究、所追寻的东西,我们至今也仍未实现……

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》是芮先生于1948年所作的序言。法学院于北京大学廖凯原楼,举行了芮沐先生百岁华诞暨学术思想研讨会。清华大学、武汉大学等全国著名的法学院纷纷发来祝函。金秋桃李,高山神往。

法界泰斗芮先生和儿子在北京沙滩中老胡同32号北大教员宿舍前

  在西南联大,1945年的一二一惨案在西南联大发生,李公朴、闻一多惨遭杀害。血气方刚的芮沐义愤填膺,在课堂上公开抨击国民党的黑暗残暴,引起了特别的注意。当时许多人劝他在课堂上不要讲,他不予理会。一位在校的美籍教师帮他介绍美国。带着对国事的深深失望,芮沐偕妻子来到美国,在哥伦比亚大学做起了访问学者,他们的大女儿也在美国出生了。

( 芮先生和夫人在英国)

  1947年,北平还在傅作义手中,只是已被包围。在美国过着殷实生活的芮沐,热血沸腾的他决定立即回国,硬是撇下妻儿,一个人先回到了北平

(芮沐教授(左)陪同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张志让(中)访问布拉格)

  芮沐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当教授。当时我国的法律体系和高校法学教学体系,都是从苏联引进的,因此芮沐多次去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讲学访问,也由此精通(芮先生在此批注为通晓)了俄语。1954年在布拉格他陪同新中国第一代大法官、当时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志让会见外国同行的情景。张志让当时奉命参与筹备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,到苏联和东欧各国考察,与外国法律学者们广泛交流,征求意见。当时虽然带着翻译,但碰到专业的法律术语,翻译总是卡壳,芮沐就成了张志让身边须臾不可少的人。他的翻译总是那么及时、准确、精湛,深得张志让的信任。后来张志让几乎每次出国访问,都提出要芮沐随行。他说,有了一个芮沐,走遍欧洲都不怕。

1954年随同最高法院张志让副院长去欧洲考察,遇到法律专业名词时芮沐教授临时充当翻译

首提经济法之概念

  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,五六十年代几乎就是照搬照抄苏联,而到了文革的特殊时期,则被破坏殆尽。在文革中,芮沐也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,一度搬出燕南园,搬到一个狭小逼仄的地方。但芮沐在那样艰苦复杂的环境下,丝毫没有放弃他的法学研究,屋子里到处堆的都是书,客人来的时候简直没有办法下脚。

  文革之后,芮沐和广大的中国知识分子都迎来了新生。

一个世纪的年轮

  一个世纪,匆匆走过,芮沐先生留下的,是精彩而深刻的足印。从欧式教育的重视条文的学养,到立足国情深入实际的实践精神;从纯粹理论的法学研究,到联系政治贯通经济的实干研究;从西方的各种流派,到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……

2000年参加博士论文答辩。芮沐先生始终在孜孜不倦地追寻着真理,同时也把自己的根,深深扎在了中国的土地上。直到2000年,也就是92岁高龄,他仍然在带博士研究生。我挑出的第五张照片是芮沐先生2000年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会议的情景。直到今天,他还每天都要阅读和思考,并没有放下著书立说的笔。老骥伏枥,志在千里。

  芮沐先生的脑子转得很快,对周围的事物,也是观察得很敏锐的。长寿的秘诀,与这种乐观幽默的性情是分不开的。他一辈子做人都很低调,从不在意自己的功名利禄,你即使遍翻图书馆的资料,再上网苦苦搜寻,也很难找到他为自己写下的片言只语。一旦谈到当年委屈过自己的人和事,他就会来上一句我忘了。保持这种心态的人,自然是应该长寿的。

我要评论
  • 匿名发表
  • [添加到收藏夹]
  • 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未登录
最新评论
所有评论[1]
    暂无已审核评论!
 
中国民族发展基金会  |   郑和下西洋   |   大费氏DFS  |  联合国国际信息发展组织 |  |  | 
京ICP备05035345号 路中秋(北京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20130110